(1)土法施工用的滾動法裝卸移動設備,滾杠的粗細要保持一致,年度應比托排寬度長50cm,禁止帶手套填滾杠。裝卸車時滾邊的坡度不可以超過20°,滾道的搭設要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可以太快,必要時要使用溜繩。
(2)在安裝環節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的采取措施,處理后再持續吊裝作業。
(3)用扒桿吊裝大型塔類設備時,多臺卷揚機聯合操作,一定要規定各卷揚機的卷揚速度基本相同,要確保塔體上各吊點受力大體上趨于勻稱,防止塔體受力不勻而出現變形。
(4)選用回轉法或扳倒法吊裝塔罐時,塔體底部安裝的鉸腕一定要具備抵抗吊裝作業環節中所產生水平推力的能力,吊裝作業環節中塔體的左右溜繩一定要牢靠,塔體回轉就位高度時,使其慢慢落進基礎,防止發生意外和出現變形。
(5)在架體上或建筑物上安裝設備時,其強度和穩定性要達到安裝條件的規定。在設備安裝定位后要按圖紙的規定連接緊固或焊接,滿足了設計規定的強度和具備穩固性后,才可以脫鉤,要不然要開展臨時固定。